提取范围扩大,下周起广州公积金巨变!自愿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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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州的朋友来说,特别是工薪一族们,从下个月开始,住房公积金将迎来巨大的变化。据悉,受到新规的影响,广州住房公积金将采取自愿缴纳的方式。

通知指出,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等城市使用公积金购房,相关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央广记者昨晚就此独家专访了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洋。

对比之前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这次新政适用范围变得更广。过去,公积金提取门槛是,要么在广州市内购房,要么在户口所在地购房。也就是说,在广州工作的民众,因为种种原因若要去毗邻广州的其他城市购房,除非将户口迁去那个城市,再提取公积金,否则是无法提取广州市公积金的。

《意见》指出:要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每半年可提取一次;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对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严格审核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与7月份出台的公积金提取意见不同,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对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放宽,除了延续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以外,缴存人在本市、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房,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从长远来看,这个措施是顺应都市圈发展趋势的,随着地铁等交通设施的不断扩展,围绕特大型城市周边的一小时生活圈已经大大拓展了,人们在购房方面也有更多的选择,未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在广州工作的人在周边城市购买住房,这种跨城、双城的生活会成为趋势,政策的出台也符合了长远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