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限购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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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限购政策2016

甘肃省政府于5月27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在8月10日正式出台了《兰州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购房落户、购房税费补贴、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提取范围、降低开发贷款条件、加强配套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清理收费、加快存量房网上签约建设等多项新举措。如今,各项新政正在加紧推进,眼下在兰州买卖房屋或投资房地产开发,有些什么最新的政策呢?在此,本报予以汇总,为您一一梳理。

鼓励住房消费,限价限购全面解绑

据悉,兰州市已经取消商品房开发项目对套型和面积的限制,取消本地及外地居民在兰购买各类商品住房套数的限定,取消对境外个人和机构的购房限制。同时,鼓励支持外地户籍人员(含本市远郊区县、兰州新区人口)在兰购房落户,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并已实际居住兰外户籍人口,均可在本市办理购房人家庭及其无业的配偶、未婚子女的落户手续。

同时,兰州市还鼓励住房需求比较集中的单位团购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和保障房余量房作为职工公寓、集体宿舍或个人自住住房等,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购买保障房余量房的职工须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现行契税征收标准为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为1%,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为1.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为3%;二套及以上住房契税征收标准为3%。

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营业税。